十九問) 慧法白佛言。買福者有罪無也。
(問=依佛這麼說,末法時代的人多是賣寺廟的賣福人. 那買舊寺的買福人有沒有罪呢?)
(佛言=)若知情者有罪。
(佛答=如果知道賣福人要賣福的情事原委,還仍舊執意去買該寺廟,如此就有罪)
慧法白佛。買者修治供養。何緣有罪。
(問=可是我真是不明白啊,買的人,買來後是用作修理管治供養寺廟的,這樣為何還是有罪呢?)
十九答)佛言。汝不買者何緣得罪。
(佛答=若不去買的話,如何會得罪呢?) (註=知情,又仍去買的這件事本身,就是有罪)
(慧法言=)若有人許立塔。後不能獨成。欲買修治為可不也。
(問=如果有人承諾說要去造立新的舍立塔寺,後又自身能力有限無法獨力完成,所以,想去買舊的塔寺來修治,這樣不可以嗎?)
佛言。不當也。譬如有人身自罪。後復更共他人重罪者。從事知情。云何曰畢。
(佛答=不應當這樣做啊. 就好比自身已經有罪了,造塔寺的目的是為了滅罪. 因為想滅罪而許諾要來造寺,卻又知情他人賣寺原因,但仍執意要去買他人的舊塔寺,該賣寺人賣寺就是犯罪業的,若去買,等於自己的罪,去加上賣寺人的罪,如此自罪加他罪,這樣不就是罪上加罪,反而成雙重罪了! 怎麼說能畢竟滅除的掉罪業呢?)
<佛說決罪福經 > 小龍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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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論= 就是不能賣寺廟. 而知道賣寺人賣寺原因後,也是不能去買寺廟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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