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密先行條件】


一個行者, 必當先知顯教道理, 然後再學密教之修法, 若不知顯理, 就逕自學密法, 必無是處。


 


【心中心】


此起分.正分, 乃成佛之捷徑。 而密教之儀軌, 是一切秘密經的心。


而此起分.正分, 又是秘密經心中的心。


 


 


【正當的道路】


 應先學顯理, 再學起分, 正分之大法, 此為正當的道路。


 


 


 師承之理】


1.密教所重師承。要依止有傳承之上師, 勿依無傳承之師. 


 


2.要選擇明師, 糊塗上師決無成就。


 


3.擇師既定後, 應依持, 勿失師徒。一心恭敬供養師, 終生不違.


不可較量師間長短, 佛相好否, 佛法優劣應一心為成佛之大道。


 


4.此乃成佛大道理, 不可不知.


 


5.須知未有上師之前, 你啟能知曉成佛之法, 自古來諸佛, 未有不依上師而得成就的。故依止良師, 始能成佛。


 


 


【罪滅見化身之故事】


昔日有一那格洛喇嘛, 在白石洞修, 修到第21天早晨, 見無量無數空行母降臨.


 


母問喇嘛說: 善男子, 你作何想 ?


 


那回答說: 弟子想得成佛果。


 


母答= 除非你能換體, 否則不能成佛。說完, 全部化光而消失。


於是那就回到其師身邊, 向之求換體之法。


 


那之師叫作= 拋那汪那覺得, 其師不允, 就那去另尋他師。


 


那說= 弟子不願有多師, 只想依靠一師即可。


然其師仍不允。


 


 


於是, 那即往印度而去, 三年不見任何人, 深自懺悔。


有一日, 空中忽現上樂王金剛壇城, 於是那就又回到其師處去。


當那頂禮其師時, 即見師頂上也現出上樂王金剛壇城。


 


其師即告訴那說= 此壇城乃我之化身。


 


※故, 對上師務必虔誠恭敬, 若無上師, 決難成就。


 


※修心經中云= 無能之輩, 我慢必大, 心修而後慢去, 慢去而後佛成。


 


※行者對其師, 應當謙虛恭敬懇切, 祈求大發慈悲賜予悉地, 如此修心始能成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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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對 佛經/ 佛像/ 上師 之態度】


     佛經不得任意塗改, 昔日釋迦佛曾有言說= 凡所有說皆是佛法, 擅改佛經, 罪莫大焉 !


 


     也不可嫌棄所造佛像. 佛經之好惡。


 


     上師之長短, 均不得評論, 否則其罪甚大。


 


     行者既皈依上師, 應唯命是聽, 不可違抝, 若師謂太陽從西出來, 亦得信受, 不可抗辯。


 


     並不得較量二師間之短長, 不然其罪甚大, 不可不知。


 


 


【忍辱心】


     行者, 並須忍辱, 不論被人打罵, 均作還債想, 債越少, 成佛越速。


須想那些打我罵我的人, 實是助我速成佛, 感謝都來不及, 遑論怒之?


 


◎忍辱乃修法之人之金剛盔甲, 保身之妙法。


 


【傲慢心】


     行者如果傲慢心一起來, 當速即將之壓下去, 此為至要至要 !


     要六度萬行, 好好修之, 勿走邪路, 一心正道。


 


 


 


【修法次第】


1.      顯教大乘 = 乃入菩提心


 


2.      密教大乘 = 乃先入壇城, 聽灌頂經, , 開始修起分(生起次第),


再修正分 (氣脈明點)


 


3. 密宗之心乃儀軌, 而起分和正分, 為儀軌之心, 是密宗之心中之心, 缺之不可。


 


 


【阿底峽尊者】


那洛六法為此尊者所集成, 其名又可譯為: 善知慧。


 


西藏以前原無佛教, 至阿底夏尊者來後使宏揚。此人本是印度加里加答之太子, 其父王名叫= 加波阿底夏, 因崇敬佛教, 故將其子送入西藏, 西藏佛教由此發揚光大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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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卡雀佛母法之出關火供】


1.      修此卡雀瑪法者, 應先灌頂


 


2.      , 將卡雀瑪心咒閉關念十二萬遍 (= 我們的是40萬遍)


 


3.      念滿後, 開關, 燒施一切佛供養 (出關作火供)


 


4.      之後, 才准許聽此起分.正分


 


     如不閉關, 而講此大法, 師徒均入地獄.


 


     閉關後, 如不作燒施(火供), 仍算不完全之閉關


 


     燒施火供佛供, 目的乃是為求佛加被。燒施是為酬謝佛, 燒施後, 佛乃警覺, 自然來加被, 此後, 始准許聽此經, 此乃正分之一定程序, 不可含糊也 !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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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次第修習下中上士道】


1.      行者, 應須次第去修過下中上士之道。


 


2.      「我死無常觀」 - 修時, 想我死無常, 生時, 所有一切財物, 死時帶不去絲毫, 惟有平日所作之業, 隨我同去。若能常常作此想, 則名利之心自淡薄, 貪嗔癡三毒, 自然漸消去。


 


3.      三毒不去, 不論修種妙法, 均難成就。


 


4.      戒律經云= 從商營買賣之人, 營利是不可超過二分之限制 (二成)


這是為了防止貪心日長的目的。


 


5.      行者對世俗之富貴安樂, 應視同浮雲幻夢, 不生絲毫貪圖之心。


 


6.      行者對一切恥辱欺侮, 均視為前生之業債, 不起些許報復之念, 就算是大到如不共戴天之仇, 亦歸諸宿怨舊債, 不謀報復之策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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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行者四種保身妙法】- 必須體會力行


一.     人怒我而我不怒人


二.     人謗我而我不謗人


三.     人短我而我不短人


四.     人打我而我不打人


 


     此四法, 乃修法人之護身盔甲, 不可不具也。


 


     行者視一切法空, 自得大解脫之安樂, 並須哀眾生沉淪苦海, 發心度之脫離輪迴。


 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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