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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五事,若在人中 常被誹謗,為人所憎 形體醜惡,心意不安


常懷恐怖,


 


何謂為五:


 


一者 常無至誠,欺詐於人。


 


二者 大會有說法處,而誹謗之。 (有法師講法處,在那邊毀謗搗亂)


 


三者 見諸同學,而輕視之。 (見到同時一起學習的同學,就輕視他們)


 


四者 不見他事,而為作過。 (沒有真實見到人做的事,就立刻栽贓人說,就是他的過失)


 


五者 兩舌鬥亂彼此。 (常二舌在那邊挑撥離間 )


 


 


是為五事,若在人中 就會常被人誹謗,


為人所憎 形體醜惡,心意不寧 常懷恐怖。


 


 


<分別善惡報應經>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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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龍女(妙音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