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五事,作畜生行, 墮畜生中,何謂為五:


 


一者 犯戒,私竊偷盜。 (偷竊,盜用公款,挪用公款,利用權勢挪用公款,官商勾結. 像這種盜取國庫,人民錢財的罪是更為重. 因為它屬於全民百姓,全國人民之財物. 像這種死後,真不知要如何去償還欠債,真是可悲啊 ! 古人常言;一世為官,百世為蟲 )


 


二者 負債,觝而不償。


 


三者 殺生,以身償之。


 


四者 不喜聽受經法。


 


五者 常以因緣艱難齋戒施會 以俗為緣。 (似指對齋戒無論如何不願出資贊助,沒空參加; 但對世俗家庭情慾之事緣,卻反而緊緊牽纏著,貪戀著)


 


佛言: 欠債不還,死墮畜牲道以還前債.


 


<分別善惡報應經>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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