鬼神明辨 <摘錄自: 古代之瑪姬落準上師教授 /小龍女整編譯解>



鬼神可為魔, 亦可為非魔.


鬼神有三對六種:


1. 第一眼見之神鬼    /2. 自性上神鬼   /3. 世出世事業上之神鬼


此三對神鬼, 或為魔, 或為非魔, 皆不確定, 神可做鬼, 鬼可做神, 隨人稱呼.


1) 第一眼見之神鬼 :



見祂愛人, 其溫和故, 無念故, 則稱之為神. 


若祂瞋, 會傷害人, 是忿怒無愛心的, 則稱呼之為鬼;


祂來幫助人的, 故稱之為神;


其來害我的, 故呼之為鬼.


世間人隨順自己的我執緣故來認定鬼神, 所以人的認定是不可靠的. 


事實上, 惡者有時也會助人. 善者有時也會害人.


也有最初助我, 後來反害我; 或我認為祂是為善的, 實是在害我的也有.


我誤認為祂是為惡的, 而祂實際上是來助我的, 這種情形也有.


稱神呼鬼, 認善疑惡, 皆由之自心執著而來認定的, 其實皆不可靠的.


當知神鬼的善惡, 是不是在助我的, 皆本無自性的, 名字亦無, 何況有實焉?


(像稱呼鬼, 稱呼為神,這種名字的事情,都是人類自己去冠上去的,它本亦無有的,更何還有真實呢) 應當了知一切諸法, 本是光明和空性而已.



2/ 自性上神鬼 :  分世間神, 出世間神.


超出世間之神, 超出世間因果等, 如多切羌(金剛總持尊), 無量壽佛, 皆為淨土中之神 (:聖靈 )(在久遠劫初, 在宇宙間的聖靈, 由佛國淨土出來的; 被冠以人們能了解的文字, 被冠以名稱, 稱為: ,菩薩.. 等等 )


其二:


為住世間之超世神 (超越世間神祇), 例如: 文佛觀音文殊等, 雖自心已超出世間, 然為利生故住此五濁惡世中.  與世間神所住地有所差別, 如欲界色界天神等.  


而鬼者, 世間人皆知其並無實質之體. 若祂怒甚時, 一切能作, 變化甚多, 常害眾生, 如閻羅.魔鬼等八種鬼是. 


世間人心, 凡害人者, 人們就稱之為鬼. 並以為實有, 然而, 其中亦有能助我的, 則被稱鬼為神.  亦有害我的, 則被稱神為鬼. 


但就其自性而言, 神就是神, 鬼就是鬼, 不可混為一談.


若世間神, 本是貪而來;  倘若祂不貪, 則將來必可出世間離去. 


應以大悲心為本, 愛不愛我者, 修菩提心. 不可僅發一髮之願, 當以大悲心來入壇修法, 彼世間神必來助我, 則己身與法相應. 害我者, 施以施身法, 使彼滿意, 吾人對於自身之利害, 應毫不存念, 則害我者, 必轉為助我也. 


** 以上二種自性之神鬼, 因妄想所起之名, 不可隨之而起.


無所謂之神鬼, 僅存以利他之大悲心即可, 其它則不存一念.




1/ 妄語之神: 眼能見之鬼神, 如降神(:神明附身), 能發預言, 或屬非人之鬼之附身作語, 或變化光明, 修行人自以為成就瑞相, 如是為妄想故稱妄語也 !


2/ 妄語之鬼: 見蛇蛙瀨猴等, 心不舒服, 自以為是鬼, 然皆由心妄所起, 是為妄語之鬼.



對治法 -


1/ 平等心對待善者惡者, 貪者取者, 害我助我者, 雖彼無所不施其技倆, 我亦無所謂其為真或假. 倘若眼見鬼神, 信以為真, 此非真實法, 故應謹記於心.




第三: 為業果神鬼者


其為明力所出生(祂是光明力所產生出的), 其五智具足, 此為神; 若是無明所出生, 其五毒具足, 此實為鬼.  若由最初之不生不滅法身與無明我執煩惱相結合的, 二者同時有的, 則為俱生神鬼, 一切世間人不能了知這些.  須知業果之報, 即因我執故.  當用智慧光明三昧之火燒之.


世人愚癡故, 認為助我為神, 害我的就為鬼, 實因[執著有我[.


此中之自我, 即是無明之根, 當以俱生慧五智五光, 除此無明.  


世人神鬼不分, 法與非法不分, 故不出輪迴. (而施身法能除此執身之我, 必證得自明智, 最初慧, 及法身).  故對助我或害我之鬼神, 知其本來不生, 不思不想, 不分不別, 不論是有明或無明, 如水與月來等量齊觀.


現在世間業果神鬼分二



1.      別業 (每個人都有不同於他人的罪業)



2.      共業鬼神



1)謂共者: 地水火風,春夏秋冬,日夜生死,病健老少,風自動搖,無孔不入,為一切根本; 水濕流蕩, 火燥生煩, 無物不焚, 地性堅固, 一切淤聚, 如上安住, 則四大協調以上稱之為神.


2)倘過少或過多, 則以為鬼. 春天為神, 冬天為鬼;  秋為神夏為鬼;  日為神, 夜為鬼; 健為神, 病為鬼. 年少力強為神, 老年力衰為鬼.  因為一切人都是如此說, 如此去想, 故為共業神鬼.  四大四季皆共業所感招, 若自己別業業力所招, 各不相同.



或在生時助我, 死後害我;    生時害我,死後作神助我;


或本屬親屬, 而實害我;        或本屬仇敵, 而能助我;


人以為其中有鬼神操持, 其實非也. 自業好, 即為神, 自業惡, 則為鬼.



3)世間人無一不曾作為我父母, 故當發菩提心, 不存惡心, 不具邪見, 施身行者, 當如此想, 以自身血肉, 施其害我之鬼, 則鬼亦變神助我. 如用息法誅法仍不能免其害時, 必單獨使用誅法來除之; 倘若獨用誅法仍不能免其害時, 則改以用自誅之身, 以自身血肉施之, 則必定可以除之.<此法系: 施身法的觀修秘法, 以觀想方式布施自身身體去施食, 並非實際去切割傷害身體 >


4)世間有自己有他人, 因為有對立分別心, 所以有愛憎; 這些, 實因我執故.


5)施身行者, 斷除我執, 與世間心剛好完全相反, 此因智慧為其依怙. 內持大悲心, 外現忿怒相, 行利他行. 非像世間人, 由外相來分別其是為神或鬼.


6)對神鬼不可強分別, 當知見其身相好時, 去行施身法是好的;


亦有看似行好, 然其心是不好的;


7)亦有身相不好看的, 長相忿怒令人恐怖, 然其心也是極惡的, 但也有能助我的時候.(例如: 雖遇惡人, 然其亦有可能會幫助我的時候),又如非人, 祂們多能害人, 然而, 若令其歡喜, 亦能助人的.


8)神鬼之體性, 無有分別; 


鬼害人的, 當祂死後, 成為世間神時, 也有時會行害人的. 當神死後, 又變為非人之鬼時, 亦有的, 會成為助人的鬼.


9)外相醜惡忿怒的, 其身色黑, 不知法者想祂即是鬼, 此是將神當為鬼. 但也有心地不良會害諸有情的, 是長的極其美麗, 人們以為其可愛, 便貪而受害, 此乃以鬼當神.


10)然而, 以智慧身去化現成醜惡之身, 看似與惡鬼及欲界天相同的, 卻不可混為一談. 此種智慧神, 可作利益一切有情的事, 人們不知, 因為看見祂身形醜惡, 就認為是要來害我的. 如此以自心來加以分別, 此實在真是無明所導致的愚癡, 是惡業自召, 不識好歹! 自以為神能助我,鬼會害我, 實則是由自業所感招而來.  




11)神鬼貪憎善惡利或害, 皆由雜業所起.


凡不良害人不喜者, 皆由自己惡業所招來之鬼, 自當努力止惡自身語意.


凡善良者, 益人心喜的, 是由自善業所招之神, 自更當更加努力修善. 


業力為重要關鍵, 此稱業力無虛之神鬼也.


12)但業亦無有自性. 不可執著, 身及心應全當施捨, 對人及所生境不加以分別何利何害我, 這個[]尚且不存在了, 何來我所呢? 持此正念, 助害我我皆不管, 一切所有, 全施予神鬼.施身法中, 呼一, 一切俗事, 完全吐出, 一切不思, 幻想皆無矣 !!


未來業果神鬼


處於輪迴中, 現在多修正法, 皈依三寶, 欲超輪迴, 能未來為神(證覺). 其餘世間之俗神不能超出輪迴, 有時助我小事, 不能有大方便, 助我成佛俗神將為未來輪迴之鬼, 如墮入三惡道, 其本身尚無暇免苦, 惟有代彼念佛, 免除惡道之身.


總之, 白業為神, 黑業為鬼, 二者不能互換. 愛法者, 將來為神; 愛人者, 將來為鬼若修此施身法, 雖無覺受, 將來必也免除投生為未來之鬼身 (因果如此, 施者必不墮鬼身如能於體性空, 於菩提心上來努力, 則將來為神, 神主淨土,若習慣於無明煩惱, 耽於五毒, 則將來必墮為鬼. 


 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小龍女(妙音) 的頭像
    小龍女(妙音)

    佛陀世界(1)

    小龍女(妙音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